关于注销客运企业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及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》第六章之规定,恩施州交运运输集团昌隆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(经营许可证号:客422801100001),因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届满未延续,现决定对其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依法予以注销。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,上述企业应到恩施市民之家4楼州直综合窗口办理注销手续,交回已失效的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,逾期不交回的,依法予以注销,原相应证件自动失效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恩施州交通运输局
2025年1月26日